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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01 11:53
【杂谈】医保报销上的小小误区
【杂谈】医保报销上的小小误区 梁建卫 2020-11-1 关系到绝大多数人切身利益的医保,在不断改进,特别是门诊特殊诊疗(CT,磁共震等)慢性病等,最明显的是慢性病从不得报到先自费200元,超过部分报80%,再改进到,目前还在使用的先自费100元,再加上总额的25%由个人承担。 第一次的计算公式为: 个人承担的医药费=200+(医药费总额-200)20% 第二次的计算公式为: 个人承担的医药费=100+医药费总额*25% 第二次改进时,许多患者会产生误区,也就是认为好象第一次一样,超过100元,可报75%。其实我们可以用解方程的方法,计算出平衡点,把第二次改进的公式改变为和第一次一样相似的公式。 即,个人承担的医药费=133.33+(医药费总额-133.33)25% 个人认为从200元,降到100元,有所改变,但下降幅度不大,下降50%只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已。也不必去计较了,特别是药品,从进口逐步走向国产的情况下,药费的支出越来越少,部分慢性病患者每月的药费已达不到“起征点”,或者说,每月的药费及挂号费的支出,小于或等于个人总支出时,慢性病患者到住所附近的药店购买所需用药,更为实在,既可省略看病排队交款排队取药排队的时间,又可省略来回医院的时间。在挂号费等于医保承担的药费的情况下,对个人和医保都有利,这样医保能把这些款用于更加需要的患者。当然,平心而论,有必要时还是要看医生的,只是对仅拿药不用看病的患者来说的。 个人认为,以退休人员慢性病患者为例,每月药费在150元以下的,就没有必要到医院添堵了,让医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,来学习研究。让医生有更多的时间来治疗更重的患者。 关键词:原创 杂谈 医保 报销 误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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