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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
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教材 2020学年七年级下册,4页: “□□”初期,他所在的研究院(九院)和当时全□其他单位一样,成立了……组织,对吵对打。 浅析 教材不注释“□□”,似大为不妥。 “□□”,全称为“……”,简称“……”,更简“□□”。 1.学生应知未知。 “□□”是什么?七年级学生大都不知道而又需要知道的,因为教材此处提及,教材还在其他词语的注释中先后两次提及“□□”。所以,教材应该且必须注释“□□”。 2.不可舍本逐末。 教材注释了“□□”中部分人物,如“……”,如“……”、“……”,这都是必要的,也因教材有提及,而学生大都不知且应知。但没任何理由只注释这些而不注释“□□”的。“□□”可是这些人物能够登台的时势。两相比较,前者是根是源,后者是枝是流。 3.“□□”早有定论。 注释“□□”不存在说不清道不明或踩线过线的问题。□方对“□□”的论断最先见于《……》(简称《决议》): (略) 《决议》对“□□”作出彻底否定的权威定性,从那时起,……都坚定维持了《决议》的结论,□的所有正式文献也都未出现过任何异议。彻底否定“□□”,不仅是全□上下的认识,而且应当说还是当今□□社会整体上相当稳定的共识。……2018年《在……讲话》指出: (略) 若想进一步了解“□□”,则可觅《决议》和“百度百科”的《……》一读。注释“□□”,零争议,零风险。 4.注释否之利弊。 教材的不注释,使得正式的正确的说法不为学生所知晓,反而很大可能会让不正式的不正确的说法左右学生的认知。这就不只是知识性问题,还会是□□性问题。不是有“先入为主”一说吗?教材的不注释,利于哪个“先入”? 5.传道受业解惑。 “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”。注释“□□”,就是解惑;还可以说是“传道”、“受业”。“传道”,对“□□”评价,事涉价值观;“受业”,学生粗知WG史料。可见,注释“□□”,师者(包括教材的编辑)之正事要事,责无旁贷。又,“为□避事平生耻”。为师不与生解惑,不如回家…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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