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走记【友情赠送暴走后记】
[ 2007-5-8 15:54:25 | By: 天外天 ]
 
1
 
幡然醒悟的是他,是她,不是我。
 
幸亏有风,镜头里每一个景物人物都可以横过来,与地平线平行,浮在燕子的飞掠路线上,没头没脑地钻入小巷,隐入古宅。幸亏有风,风自由穿越,在城市里,在乡野中,在皮肤外,在2007年5月2日的南宁街头。三个人,被风追逐着,被风牵引着,三个暴徒,三个茫无目的无所归依的行者,三个向往城市旮旯城市边缘城市阴影的自虐狂。
 
我们手中没有凶器,我们心里没有块垒,可是这样的穿行,要被称为暴走。起点在温凉婆娑的东葛新民树荫下,暴徒的脚步,甩掉维新街,抛弃七星路,横越南国街,在十一点的骄阳下,踱过平淡无语的一桥,占领江南;暴徒的脚步,沿着江南大道,沿着五一路,开始蹒跚,开始更简单粗暴,开始在烈日下犹豫;暴徒的脚步,在十四点烈日的蒸发里,遍踏白沙村,体无完肤地在阳光下从白沙大桥上裸奔而过,席卷津头的故居,跟着幻觉和朦胧,丈量柳沙青环,到清净的北府庙,无措皈依。
 
城市在每一个角落里等着我们,或者一个老人,或者一个村妇,或者一个呀呀学语的孩童,他们的眼神滞留已久,许多年以前,那是善睐的明眸,是拿腔做调的龙门阵,现在,他们却呆滞了,停顿了,沉默了。在一扇阴凉的门里,坐着,等着。
 
城市的记忆封存在破旧的巷陌,一条凶恶的狗,一只顽皮的猫,三两只矫健悠扬低飞的燕子,它们的梦想简单,一直以来,都没有超越,没有升华,没有鸡犬升天。它们的主人,嬉皮的童,到瞌睡的叟,光芒已过,纹路渐乱。只有时间匆匆。
 
暴走的方向,总是与时间相逆。当一百万城市居民在欣欣向荣的钢筋土建森林里行云流水,这些城市历史的发源点,却安静地藏在时尚之外,睡在巨大的影子里,独自享受回忆。暴徒的感动,要与他的步伐相应,要与他的发现相共鸣,要幡然觉悟,要柳暗花明。
 
这不是妄语。
 
2
 
路是人走的,饭是人吃的,爱是人做的,累是自己找的。
 
走路需要节奏,步步为营的节奏,自作主张的节奏,衔枚疾走的急行军节奏,咬着牙,忍着晒,凭着错觉,流着香汗臭汗。一瓶两瓶七瓶水,摄氏三十五,液态水从口腔咽下,在血脉中运行,渗出方寸皮肤,蒸发不见。
 
有时候我宁愿迷路,迷失方向之后,乱了心神,由着性子,那样的迷走,极端我的立场,极限我的承受。
 
走路的态度,天使爱她的,撒旦诱惑他的,我坚持我的。猫儿婀娜着腰身,燕子莫测着角度,有目的了,是堂堂正正的方步,没方向了,是宛心彻骨的流浪。
 
我流浪。
 
正午的太阳,暴烈的无影灯,我们成了没影子的鬼魂。那么飘,飘吧。月落乌啼霜满天,一枝红杏出墙来。吞咽自己的口水,补充一点点能量,烈日下的鬼,脑子里杂乱无章地出现幻觉,有妙音,有美食,有俏脸,有柔软身段。在无影灯下,飘着的我们,飘着的鬼,一二三,一二三。
 
3
 
……
 
【坚决无图,看图找菜刀去】
 
突然想起一顶帽子,戴在5月2日小李菜刀同学的脑袋上——上面写着“嘉和高尔夫”。冠以这样一顶彰显时尚的遮阳帽的他,要到一些不相干的阴暗角落里去,探访所谓的历史遗迹。21世纪的高尔夫印记,在衰败得无法挽救了的明清古建筑前,堂皇地示威,炫耀。文化印在每一个人的虚假层面上,促成着时空交错的迷离感觉,从我黑色的雅典奥运会文化衫,到cat宝贝白色的AmericanT恤,再到菜刀的高尔夫帽子:这些承载着异域文化的东西,被三个暴徒,活体广告般的走街窜巷,橇开历史的缝隙,出现在名人故居、进士府第、乡民神庙之前。或许想错了,或许走错了,或许应该停下来,什么都不做。
 
我没有MP3,但不等于我没有音乐。暴走的时候,一直在想,该配上怎样的曲子——是挣扎的摇滚,要那种歇斯底里的嗓音迸发所有的无聊;还是雄壮的军乐,用亮剑主题曲的铿锵有力配合我们的步伐;还是规则的电子,把身体蒙太奇到迷幻的迪吧场景随着节奏摇摆。每一步,每一想,每一章节,整个暴走的过程里,我都在不停地更换着心灵的主题曲。我披着华丽都市赐予我的装束,听着一脑子稀奇古怪的音符,说着不着边际的玩笑话,然后,一直走着。
 
我是一个比较擅长步行的人,这或许跟之前将近十年的导游生涯密切相关。但是这却丝毫改变不了我急躁冒进的性格缺陷,有些短短的路程,有些需要用心体会的行程,在我看来,成了必须借助车马动力方能完成的距离。在这个崭新的年代里,提高自己的速度,尽早抵达目的地,而不顾沿途的风景、缓慢的沉思,是所有人理所当然的选择。能慢慢地走在都市里,而不去追逐什么,急切地争取什么,几乎是一种垂老的象征。简直反动。
 
可笑之至。我的暴走,其实并不像菜刀召集的那样,为了寻古探幽,为了增长见识。我可以无所谓地从这里走到那里,从一个方向到另一个方向,无所事事地走。走的时候,脑子里可以装神弄鬼地瞎想,可以放肆地组接拼装,可以就事论事地感觉体会所见所闻,更可以空空如也,不发一想。好极了,为了想而走,还是为了走而想,还是彼此之间什么都没有关联,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我是我,是走着的真实的自我,是不是暴走,还是温柔地走,都无关宏旨。
 
这般说来,我穿什么,不穿什么,裸奔也好,“炎夏里穿起这冬季大衣”也好,对于走的过程而言,都算不了什么。那么,有什么音乐相配,有什么任务累赘,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文物遗迹,在一个无所谓着的我看来,在烈日或者月圆的环境中,统统不是主角。我停下来发呆,走着发呆,暴走着发呆,狂奔着发呆,大汗淋漓着发呆,无处不在地发呆。
 
多么有意义的一次暴走,在我这样不可救药的解析之后,跟随便地放一个屁,没了什么区别。
 
南无阿弥陀佛。
 
【还是没图,爽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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