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
这是一部花了半年时间写完的中篇小说,已在《河池文学》2011年特刊发表。由于某些话题有点敏感,在杂志上所刊登的是删减版,去除了一些槽糠之除。但是我更喜欢这个没有任何删减的版本,虽然它粗糙,碎碎念,不紧凑,正基于如此它才是真挚的。从真正小说的艺术上来说,这算不上是一部有艺术的小说,或许可以理解为一个男人的意淫事件。当然,在我的这部小说里所想反映的不是什么艺术,比起艺术我更喜欢描写现实,现实的质感与残酷。 在这部小说里,你可以看到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是存在着双重人格的。张岸唯唯诺诺不得志的活在前女友的影子里,然而他又在素素与曹新颖两个女人之间不停地抉择,又同时在两个女人之间发现了自己的卑微与优越感。张岸代表着这个社会很多时下的男性,彷徨,迷惑,茫然。 在这部小说里,你还可以看见素素这样的女人,关于素素的故事是由真人真事改编过来的。她是一个外表看不出任何风尘的女子,在一个夜里她跟我讲述了她曾经的种种过去。我想这里所写的那些属于素素的故事只是凤毛麟角,也略有收敛,因为现实生活中素素所遇到的比这更加的残酷。素素在我的小说里也是有相对的反差的,不过这里的反差只是从感官而言的。 在这部小说里,你还可以看到像曹新颖这样的女人,我想她也可以代表着很大一部份正正经经上班的女性吧。时尚又保守,想而不能行,期待际遇,渴望婚姻,却又害怕深入。对于爱情与婚姻一直都是一种“高不成低不就”的心态。 正文: 一. 我住在一室一厅出租屋里,房间里有我的床以及我的电脑,我很想有一个大衣柜,可是我发现我的衣服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套,脏了我会直接丢进洗衣机里,即便是这样我也经常发现我的洗衣机泡着一堆开始发臭的衣服。 此外,我的客厅挂着一副女性的裸体油画,当然它是低劣的仿制品,是我从旧货市场花十块钱淘来的。记得那天下午她就趟在一堆杂乱的旧货里,她看起来很是显眼,于是我掏钱将她带回家。我将她挂在墙上,我看着她笑,她对我着我笑,我感觉很快乐。 她的对面是一台十七英寸的彩色电视,电视是我把她从旧货带回来时一同带回来的,我想她,或者是电视都需要一个伴。电视需要观众,而她也需要电视。我是这么想的,所以我的电视经常是开着而我在房间里写字,这时候她会替我看着电视。 我还有一个冰箱,里面有香肠热狗和面条,还有啤酒和饮料。我不喜欢吃零食,所以我的冰箱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。尽管我冷藏的食物种类少得可怜,可是我喜欢将它塞得满满的。我不喜欢饿的感觉,我更不喜欢马上要饿肚子的那种惶恐的感觉。我喜欢把自己吃得饱饱的,那样我才有安全感,即便是我已经吃到腻味的面条。 我还有一个很小的阳台,只可以站下两个人,我是这么想的,因为这里只住着我一个人我无法确切的说出它能站几个人,或者是三个四个?关于这个我不想搞得太清楚,我只觉得这样挺好,我是说一个人住着挺好。于是我喜欢在阳台上吸烟看下面经过的路人,我想说我喜欢看从我下面路过的女人。尽管有时候她们发现了我的注视,故意用手挡住胸部的位置,那也不能阻止我的注视,因为阳台是我的,起码在我住这里的时候阳台是属于我的。我住在二楼,我敢说这是个很好的楼层。 此外,我的生活应该还缺少点什么,我是说我该有个女朋友。我身体健康正值年少,无不良嗜好,虽然收入不稳定且一事无成,但是我有享受爱情的权力。我想说的是我想要的是爱情,仅此而已。 不光如此,我没有女朋友的尴尬境地已经严重影响我在朋友圈的交流地位,他们一致地沉迷在所谓的爱情里,他们如胶似漆地讽刺着我,这使得我狼狈不堪。他们一致认为我不找女人的原因肯定是某处不行了,又或者是我喜欢的是男人,我无力辩解。我想这是自然进化的规律,雄性加雌性组成一个偶体,然后这个偶体结婚生子,忙得不亦乐乎。但是我想人类进化也应该尊重另一种群体,他们不想结婚,他们只需要爱情。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是喜欢群居的生活,但也不外乎不个别不喜欢群居的。在动物界这种不喜欢群居的个体一般都是从一个群体给孤立出来的,显而易见的是在动物界“性交权”很重要,一般具有“性交权”的都是这个种群的大哥,大姐。而被孤立出来的个体都是想行驶自己的“性交权”的造次份子,革命份子,结果可想而知。但是那是低智商的动物界,不遵守自然的规则,自然就会被自然的规则孤立。我唠唠叨叨的无非是想说我也是被人们孤立的那一个人,不同的是我依然拥有性交的权力,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发现自己还没有进化成兽类,这真是我的不幸之处。 基于我的生活一团糟,朋友们开始为我张罗人生大事。这便是高等动物的与兽类的之间的区别,高等动物不但自己享受“性交权”还会帮自己的朋友找“性交权”,这样的朋友我很是喜欢,喜欢得不得了。 二. 我不拒绝相亲的模式,这可以直入主题,省去了一些所谓的偶遇,也没有之前的扭扭捏捏。看顺眼了试着交往,看不对眼的相完就散,谁也不欠谁。这就好比做一单由中介介绍的买卖,有第三者提供了硬件,之后便是买家与卖家的事,成交与否只看买卖双方的交涉。这样很好,起码双方处在一个平等的起点,我发誓我讨厌拿着玫瑰站在马路上等人的日子, 跟我相亲的女人叫曹新颖,银行职员,27岁。其他我一无所知,假如非得要说点什么,我想是这样的:如果她觉得银行职业是个很牛逼的职业,进而如果她觉得看上我应该是我的幸运。如果她穿的是时尚时装杂志封面的那种服装,我想她是幸运的,幸运的是我极其讨厌那样的时尚,为此她可以尽情的显示自己的优越感。那么如果是一见钟情呢,看着办吧。 我穿着军绿色平顶帽,黑色体恤和军绿色休闲外套,浅灰色牛仔,大头皮鞋。咖啡厅的情调很奇怪,大厅中央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子弹奏的是中国名曲“茉莉花”,我喝光两杯白水的时候她又换成了“梁祝”,我想接下来她应该会为我弹奏一曲“两只蝴蝶”来庆祝这个可能会很浪漫的夜晚。 曹新颖杂着马尾,咖啡色短身羽绒服,灰白色牛仔,白色平低鞋。肩下挂着一个特大号的包包。后来我跟曹新颖说她是躲在包包后面进来的,她说那时候她的潜意识里是想装个男人回家。 “你好,我叫张岸”我礼貌性的站起来伸出手。 “你好,曹新颖,曹操的曹”她的微笑地说道伸出手。 “怪不得你来得那么快,说到就到。” 曹新颖怔了一下,半抿着嘴会心的笑了笑,然后坐下说“你来很久了吗?” “刚到十分钟这样” “哦,今天有点冷”她脱去羽绒服解释到。 “你不冷吗,一件体恤加外套”她瞟了我一眼问到。 “刚才很冷,现在不冷了。” 她笑着不语。 “你喝什么”我问。 “花茶吧”她说完从那个硕大的包包掏出一盒烟,接着问道:“你抽烟吗”。 “我晚上抽,白天不抽” “为什么” “我白天睡觉,晚上写字,你抽吧我看你抽” “其实我也不怎么抽,可能我现在有点紧张吧”她笑了笑解释说,然后点上烟轻轻地吸了一口,眼神里闪烁着不安定。 “对了,阿单说你是职业写字的对吧” “算不上职业,就是编故事骗人换点钱吃喝玩乐” “哦,那也好,日子就这样” “你谈过几次”她喝了口花茶问道。 “有那么五六七八次吧” “你真幽默” “编故事的人都很能瞎掰的” “我说我只谈过一次你相信吗” “信,怎么不信” “为什么” “我谈五六七八次你都信,你才一次有什么不可以相信的” “我真的只谈过一次”她深吸了一口烟,再次强调的说。 “我相信” 我相信,我相信曹新颖是在装的,装着吸烟,装着一副漠然的表情,装着不在乎。我更相信曹新颖只谈过一次恋爱,这种相信是欺骗自己吗?我何必在乎她是不是只爱过一次呢?她之前的爱与不爱,爱了多少次跟我现在的相亲又又什么干系呢?我相信,我相信什么? 那么,我相信什么? 好吧,即便是我相信爱情,我相信一见钟情,我相信我会直接把曹新颖带回我的出租屋进行一次,又或者是无数次的“性交权”,然后我可以很诧异问曹新颖说:啊,你还是处女啊。至此以后我便好似中了人生的头彩,这个头彩的结局是:我企图用相亲的方式找到爱情,于是我是遇上了银行职员曹新颖,然后相亲的晚上我带她回了我的出租屋,然后我们行使了彼此的“性交权”,之后我发现曹新颖还是个处女,她并没有为此而哭哭啼啼,却是我想要负起做男人的责任。意思就是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是很浪漫的,到后来就变得极为恶心了。我是说一切牵扯到与婚姻有关的事物就变得很恶心了。 在这之前我考虑着我的生活中是否到时候该出现一个女人了,即便是不是为了那单纯的“性交权”,也可以是为了那些堆积在冰箱里的食物以及洗衣机里的臭衣服。这么说来我想要找一个女人单纯行驶我的“性交权”的想法是不单纯的,因为我是想要找一个女人一直跟我生活下去。即便不是这样,假如某个女人住进来她会把我挂在墙上的裸体油画取下来,然后坐在下面的沙发上霸占对面的电视,她还可以以保护隐私为由拉上阳台的窗帘,拒绝别人对我们私生活的偷窥也阻止我对别人私生活的好奇。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电脑前面无休止地编故事写稿子,无休止地往编辑们的邮箱里投稿,然后又无休止地等着那些瞎掰的故事能让那些该死的编辑们看中,然后又像乞丐一样无休止地期待着他们从银行里给我打钱,我用这一系列的“无休止”来维持我们在一起的生活,而这一系列的“无休止”的目的只是为了行驶我的“性交权”。可是事情看起来我别无选择了。 咖啡厅的钢琴曲越来越迷糊,我猜想不是莫扎特就是肖邦,曲调实在憋屈地映衬着我与曹新颖尴尬的局面,我已记不清她抽了多少支烟,我加了几次白开水。 “走吧” “好吧”,我急速地起来去前台埋单。 出了咖啡厅我一路走在前面,我不敢确定曹新颖是否跟在我的身后。似乎身后的一切都该与我无关,我并不确定是否去谈一场恋爱,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决定的,那得取决于曹新颖对我的观后感。但目前就我的行为举止而言她是不会对我有什么好感的。 曹新颖在我身后说:张岸,我家不在这边,我得往回走。我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她,她就站在那里很不耐烦地看着我。我说:行,你回去吧,我得走一下。 回到出租房,我直接走进了卫生间,我要洗去这一身的冰冷。之后我精力充沛的打开电脑,点上烟开始编我的故事。一直到第二天中午,我抽光了整包烟,写完了第四个故事。然而依然精力充沛,我决定下楼去买盒烟回来继续挥霍我的精力,外面的阳光很温暖我却无心留恋地急急回到屋里。我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和两根热狗,还喝了两罐啤酒。之后我又重新回到电脑面前开始写故事,下午四点我写完了第五个故事后身体又开始冰冷。原因是我的脑子里出现曹新颖的样子,她的包包,她抽烟的样子,她的第一次恋爱,因为这样,她老是让我走神,我无力继续往下写我的第六个故事。于是,我决定睡觉。 三. 第二天下午,我在饥饿中醒来坐在裸体油画下看着对面了无生趣的电视。屋子里阴暗,只有暗黄的灯光可以证明我的存在。也许窗外阳光不错,或许我该勇敢地迈出几步拉开窗帘去到阳台。有可能我会看到正在西沉的阳光,她微弱下去的余光托着晚霞潜伏在天边,注视着这个并不繁华的小县城。或许我还会看见从阳台下走过的人们,他们的脸上挂有对生活满足的笑容。但我更期待从楼下经过一些穿着低胸装的女人,我向她们吹口哨,用凶狠的目光扫射她们隆起的胸部。久而久之,这附近的女人都害怕经过我的阳台下,人们开始传言在49号2楼样貌猥琐行为变态的男人。也就是说现在的我如果强忍着饥饿去干这一切,去释放一个男人本能的偷窥欲,那么就可以直接否认我想交女朋友的欲望。可我不是一个有着偷窥癖好的男人,那都是男人的本能。 冰箱里依旧塞满了面条鸡蛋和热狗,而我完全没有想吃掉它们的欲望。我从沙发上起身回到房间打开电脑,现在的我除了饥饿还有满身的烦躁,具体来说我并不知道烦躁从何而来,但可以确切地说自从见到曹新颖之后我就开始烦躁起来。电脑音响里开始唱响着许巍的——《难忘的一天》,我再一次躺回床上。最后我决定给曹新颖发一条短信:我请你吃饭。然后,我昏昏欲睡。 “现在才五点半,我六点下班,去哪里吃?” “我这里” “吃什么” “我这里有面条鸡蛋和热狗” “好,我下了班就去” “屏山东路49号二楼201室” 发完最后一条短信后我彻底睡着,这么久以来睡得前所未有的最踏实的一次,哪怕是已经饿到不能动弹,再怎么说暂时的饥饿不会令我马上死去,只能是产生幻觉。难以理解我会邀请曹新颖来吃饭,具体来说是吃面条鸡蛋和热狗,这也可以说是幻觉。按礼仪此刻我应该在去超市的路上,然后买回一堆貌似女人爱吃的食材,兴高采烈地做一顿晚餐。为的只是讨好曹新颖的欢心,可我为什么要讨曹新颖的欢心呢。所以,我请曹新颖吃饭是幻觉,我关上手机就睡着也是幻觉,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有点像恋爱的感觉。直到曹新颖敲开我的门,我确定那的的确确就是恋爱的感觉了。
|
一共有 1 条评论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