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上班就接到报警,报警人说去年他通过某中介想找项目,结果钱给了,项目没有介绍成功?双方就发生纠纷了。
一大早就处理这种纠纷,美好的心情也被吵闹的双方给吵没了。我还以为下雨天,警情相对少点,没想到,人刚到所里,还没来得及坐下歇一会,就要出警。何况这类警情,还不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。
现场双方吵嚷不停,各说各话,各讲各有理。我们无法定夺,只能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问题。公安机关是治安管理部门,有明确的法律职责,不能僭越。
处理完这起纠纷,又赶往另一起纠纷现场,也是经济合同纠纷。报警人说他和某亲戚口头约定,由亲戚提供原材料,他出钱,进行某项投资。结果他汇给亲戚十几万元钱,亲戚却迟迟没有供应原材料,还玩起了“失踪”。
我们找到报警人,也联系到他的亲戚。其称并不是不供应原材料,而是某客观原因,暂时无法提供原材料。他还答应我们说,这些原因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他负责。
可是报警人不愿意,一定要亲戚退回钱,否则不罢休。拿我们来要挟对方,我们夹在中间,做双方思想工作,都没有成功。后来,只能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。
警察不是万能的,处理不下这种纠纷,我们只能灰溜溜地撤走,一点威信都没有了。
中午的两起警情同时来,也让我们忙碌了一个中午,午休当然永远是奢侈的。
一起是丢失电动自行车的人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定位在某小区,要求我们前往处置。我们到现场处置,却没发现有车的踪影。等到报警人赶来继续寻找,也没有发现他的车。定位都消失了,很奇怪的现象。
我们在小区里转悠,努力寻找蛛丝马迹,没有收获,查找不到电动自行车。
接着,我们又赶往第二起警情现场。是在某公共汽车站台,发现一走失老人,需要我们帮助。
我们到现场,找到老人,调查了解情况。知道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,我们就把老人带回派出所处理;并想方设法找到她家人电话,打给她家人。
她家人接到电话,很惊喜,说找了很久,找不到,原来是跑到我们这边来了。答应称马上赶来派出所领人。
可是在这过程中,老人不听我们劝阻,硬是想推开大门走出去,害得我们又紧张又不安,生怕老人出什么问题。
她家人住得远,过来又需要坐公共汽车,转几趟车,才能到达我们这里。也不知道这个八十岁的老人是怎么辗转到我们这边的。
下午的警情也都是经济问题的纠纷警情多。有一起是劳务纠纷,双方情绪激动,看见我们来到了,就摆弄架势,想打架。害得我们既紧张又不安。
还有一起是装修问题纠纷,也是涉及到钱财问题,双方争吵激烈,又不听我们劝阻,耗费我们时间。
傍晚到第二天天亮,派警指令更是源源不断来,连下大雨也不消停,通宵达旦。
派警的指令有盗窃、纠纷、噪音扰民等警情,还有其他求助警情,将近二十起警情。
直到第二天上午九点,准备与下一班的民警交接班了,还来了一起指令,称在某小区,有人被电信诈骗。
我们又出警现场,找到报警人,了解到是她在她小孩的班级QQ群里,被人冒充班主任骗取钱财。
我们带报警人回派出所,调查取证,立案受理审批,一直忙到当天中午,才拖着疲惫的身体,下班回家。
这样的警情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,我们愿意加班加点忙碌,最怕是非警务警情,忙碌一天也忙不出结果来,耗费时间警力,白忙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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