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不能保护自己,就难以保护群众
郑明怀
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许,一名外地来沪歹徒持刀闯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,连续捅伤9名民警和1名保安,随即被民警当场擒获。该事件已经造成5人死亡,其中4名是警察和1名是保安。
看到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,真是有点不相信,但是不管怎样,这的确是真的。在为遭受不幸的警察而哀伤的同时,也在想,这个歹徒实在是丧心病狂,胆大包天。
当然,也许还有更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。
坦白说,如果没有什么事非得要与警察接触,相信大部分是不怎么愿意与警察打交道的,警察是惹不起的。可这名歹徒不但敢惹,而且敢持刀进入公安局,进而行凶,在很多人眼里,这是不可思议的。
在公安局行凶,这并不是某个人虚构的故事,而是一个真实的故事。在公安局打死5人,伤5人,行凶者仅仅是1人。以1对10,一名歹徒就造成10名公安干警5死5伤的惨剧。
众所周知,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,维护社会秩序,保护公民的安全等重任。作为警察,出于职业要求,他们因该强于一般人的武力、打斗能力。作为警察,理应有过硬的身体素质,具备过硬的本领,才能就能克敌制胜,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,确实塑造每一名公安民警就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保护神,这才是真正的“人民卫士”。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在歹徒来袭时,竟然连自身的生命和人身安全都不能保障,让一名歹徒单挑十名干警,试想,自己的安全都保护不了,这样的警察能保护得了群众的人身安全吗。
即使,这些遭受不幸的警察全部是文职民警,也不至于死伤这么惨重吧。更何况,“杨某进入办公大楼,在底楼大厅和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伤四名警察。”这至少能说明这些死伤的警察中,不全部是文职警察,治安支队值班室有4名警察被刺伤。
“双拳难敌四方”,歹徒并非“三头六臂”,他只不过是一个歹徒。制服不了歹徒,反而死伤这么严重,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呀。面对突发事件,警察应该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,就算是制服不了歹徒,逃命总该没有什么问题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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