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农民工留城,不优秀者回农村
郑明怀
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发改委、公安厅近日联合出台《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》,只要达到“优秀”的标准,农民工就可申请入户城镇,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也可随迁。(6月24日《新快报》)
山西启动“十佳百优”农民工评选活动,当选“十佳”的10名农民工不仅可被授予劳模称号,同时根据个人自愿,其户籍可落户到服务地;获得“百优”的100名农民工也可根据个人自愿,将本人户籍落户到所在服务地。 武汉市政府曾对666名外来优秀农民工,奖送户口做主人的举措,其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若符合条件也将落户武汉。山东省首批百名优秀农民工开始落户城市。优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消息时见报端,而广东这个农民工大省在这个方面反而显得有点迟缓。
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和寻求更大发展,农民工潮涌般进入城市,尤其是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地带的广东省,更是农民工的集中地之一。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、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,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他们长期工作生活在城市,却始终是城市边缘人,难以得到城市的接纳,即使在城市务工多年,也只是农民,得不到城市的承认,自然不会有城市落户,享受不到城里人各种好处,始终觉得自己是城市的过客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市的政策,是城市对农民工贡献的认同,对其合法权益的尊重,是对农民工的尊重。解决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问题,这一举措无疑是令人欢欣鼓舞的。
让优秀农民工落户城市,在户籍管理制度上是一种创新和改革,也是一种民心工作的开展,它将产生许多实质上的积极作用,优秀农民工留城,对城市是有利无弊的。
其一,留住优秀农民工,能减少人才流失,保证了当地经济的稳定发展。优秀农民工大多长期从事一线工作,他们通过实际的操作经验积累,已具有了不同岗位的熟练技术本领,有技术,懂行业,晓管理,是行业里不可或缺的人才。他们不光是人才,而且是实用人才。现在各行各业都缺技能型人才,但培养一个熟练技工却相当不易,需要几年或更长时间,各地对此类人才的争抢日趋白热化。让优秀农民工拥有城市户口,有利于留住高技能人才,营造出重视人才的氛围,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,优化当地的人才结构,为产业升级提供持久的支持,对于广东来说尤为重要。
其二,让农民工有了一点盼头。优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,有利于安定数千万农民工的心,能让其更努力和更好的工作,这样就会让更多的农民工看到一点希望,只要农民工在这个城市流血流汗辛勤付出了,达到了外来优秀农民工的标准,就有机会留在城里。更多的农民工为了留在城市,就会更加努力工作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政策开启了一扇希望之门,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看到了希望的明天。
其三,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,促进社会公平。目前,城市在外来户口迁移工作上,为了避免外来人口在该市落户后造成一定的累赘和负担,所以将迁入门槛设得相当的高,以往,农民工是没有这种机会的。自然而然就把许多农民工拒绝在城市的大门之外。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,使农民工的利益长期受到忽视和损害。优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,为农民有序进入城市开辟了渠道,有助于城乡公平的逐步实现。
迁徙自由作为宪法规定的一种权利,在优秀农民工可以落户城市的政策面前,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延续了了50多年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,其弊病早已人所共知,但至今依旧没有废除,或许在未来几年内,即使有不少地方会对户籍制度进行修修补补,但不可能从根本上废除,也只能寄希望于各地的户籍改革更趋人性化,公平化,哪怕步子再慢,也比维持现状要好。
不过,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条件条件条件非常苛刻,真正能在城市落户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。事实上,只要能满足条件之一的农民工,都是出类拔萃的,即使在农村也能大展身手。城市的这种做法,也是一种掠夺农村人才的做法。应看到这种做法给农村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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