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是那个男的报警说自己的女友持水果刀想伤害他。我们到现场,看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,在闹分手,为同居期间的钱财支出及分配问题,争吵过不休。所谓的持水果刀伤害人的问题,并没有发生。 我们在现场进行了调处,男的答应尽快搬离女方家,但需要有空才能过来搬。在我们劝说下,女方答应给男方延缓时间,这才解决了双方的纠纷问题。 时过一个星期,同样的事情,轮到女方报警了,说男方赖在她在家不走,要求警方上门将其“驱离”很决绝的样子。 我们到现场,又看到这一对男女,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,也还是在为同居期间的财物分配问题争吵个不休。在我们看来,这完全就是一种浪费警力资源行为。 女方说得很明白了,房子是她的,家具虽然是他买,但其中有她出的钱,需要给予补偿。还有同居期间的其他支出,都是男方自愿付出。现在男方要求归还,完全没有道理。说得一套一套的,很在理的样子。 男方虽然认可,但还是舍不得离开一...